【太阳伞厂】关注:双职工父母"托幼"需求迫切 "带娃上班"值得点赞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推广,双职工父母对“托幼”的需求更加迫切。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为了实现职工育儿与安心工作的“双赢”,选择自办托儿所应对。这些企业的“回归”之举,有没有推广意义,以便让更多企业的员工享受到“带娃上班”的福利呢?
【太阳伞厂】关注:对此,广东省教育创新与发展学会会长李飏博士认为,企业并非建设公共托幼机构的责任主体,办托更多是为职工谋福利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化解0岁—3岁的托幼服务困境要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思考和解决,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考虑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同时应该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文明单位评比等途径提升企事业单位参与的积极性。
案例 公司员工60%为女性有必要自办托儿所
托儿所,在上世纪几乎是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标准配置,如今又重新回到大众视线中。
根据上海总工会公布的12家有托幼服务基础的企事业单位,首批获授牌“职工亲子工作室”试点的单位中,有互联网公司,如沪江教育科技公司、携程旅游公司;也有事业单位,如中山医院、瑞金医院;还有政府机构,如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在模式上,各方也有所不同,如携程旅游采取全日制幼托模式,而沪江教育的幼托模式更突出应急功能,而且是“零门槛”,其“宝宝屋”配有玩具设施,就在办公区域一侧,方便家长随时照看。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从上海、北京、广州部分有自办托儿所的企业来看,一般大型、发展成熟的企业会较多考虑托幼福利。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这些企业女员工较多,且多为“80后、90后”妈妈。以母婴垂直平台宝宝树为例,该公司员工60%为女性,随着生育高峰的到来,该公司觉得有必要自办托儿所为员工服务。
【太阳伞厂】关注: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在大型的企事业单位,上海市总工会还在部分有条件、女职工集中的园区、楼宇、企业中开展“爱心妈咪小屋”升级版——职工亲子工作室的试点工作,拓展晚托、暑托功能。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办托儿所面临资金、办证、师资、安全等诸多现实问题,更多的企业认为,养育儿童主要是家庭的责任,企业在婴幼儿养育中的责任以不替代父母责任为标准。
“企业出资建立托儿所的模式固然值得点赞,但建立社会化婴幼儿养育服务体系更为重要。”李飏说,在她看来,一家合格的托儿所,从硬性条件来说,健康、卫生、安全是必不可少的。以配餐为例:首先需要有资质的专业配送机构配送,符合国家相关的婴幼儿卫生要求,要有专业的营养师搭配营养均衡的食物,按保存营养的方式烹饪;在配餐的操作规范上,每餐食物在保育园留样72小时,有关部门可随时抽检;在卫生方面,餐具有专门的消毒柜,要有专门的毛巾消毒柜。
李飏认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政府承担0岁—3岁婴幼儿社区早期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范畴;或在政策上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保育园服务机构,建立起规范的服务体系才能惠及更多的0岁—3岁婴幼儿家庭。
热议 托幼是否需要叠加早教功能
医院、学校、部分互联网公司等女职工集中的单位,目前陆续率先自办托儿所,但以什么标准建,是否一定要具备早教功能,亦是业界热议的话题。
一个屡被提及的案例是,携程于去年辟出约800平方米场地,为员工开设亲子园提供托幼服务。然而,“亲子园”一开始由于证照不齐全等原因被叫停,后经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后才恢复运营。
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没有托幼公共服务标准和内容的背景下,托儿所使用的教材教具参差不齐,有的托儿所通过外购解决;有的则自行研发,如纽诺育儿园,他们自行开发了一套课程体系。园长徐诗敏介绍,他们根据不同学龄开发生活技能、语言故事、运动、艺术、数学逻辑、自然科学等课程,每个孩子入园前,他们都会到这个孩子的家中进行一次家庭访谈,进行测评,了解孩子的发育情况。
徐诗敏认为,早教职业品质和保姆的专业素质,同样需要政府进行规范与引导的。比如说,我国0岁—3岁的早教教师,很多是由3岁—6岁的幼儿园教师担任,但在没有培训和重新配备师资的情况下,幼儿园教师并不能胜任3岁前婴幼儿的教育和指导工作。政府需要及早制定关于3岁前早期教育师资的标准、培训的措施以及待遇等规定。而从业者需要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确立其在社会上的专业身份与地位。
李飏认为,0岁—3岁的托幼服务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建立一套标准规范出来,引导托儿所稳健成长。
建议 将托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
【太阳伞厂】关注:能否通过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在更多的企业建设更多普惠型的托儿所,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
“由于一家企业的员工孩子可能不多,没必要每家企业都承办,托儿所完全可以考虑开在社区里。”纽诺育儿教育集团总监严磊表示,现行托幼公共服务的不足也是影响人们生育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若能建立完备的托幼公共服务体系,突破政策瓶颈解决职工育儿的后顾之忧,不仅对企业和职工是双赢之举,对于提高社会生育率也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严磊还认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成立托幼专项基金,用于发放托幼津贴及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楼宇、企业开展托幼服务。
对于建设更多普惠型的托儿所,李飏表示,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场地、资金等,自办或合办托幼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有婴幼儿的员工提供一定的托幼补贴。但要清楚的是,企业不是建设公共托幼机构的责任主体,最多算是为职工谋福利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应该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文明单位评比等途径提升企事业单位积极性。
李飏认为,在合作形式上,可以探索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品牌资源输出等多种灵活办学体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社区组织和公民个人多途径、多形式参与兴办学前教育机构,满足市民对学前教育优质、多样化需求。
【太阳伞厂】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议,政府应立足于社区,将托幼服务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同时,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及相关政策,在城市社区中配置针对0岁—3岁儿童的托幼机构。目前,她暂时还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反馈。她表示,将对这一社会问题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