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伞厂】关注:广州市消委会提醒: 畅享“双11”盛宴 理性消费是关键
“”双11”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网络购物消费已开始进入爆发期,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打折力度,吸引“网购一族”竞相抢购。但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因此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太阳伞厂】关注:为此,广州市消委会针对以往“双11”网购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作出相应消费提示,希望借此帮助广大消费者在活动期间理性选择,科学消费。根据以往案例和数据分析,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货不对板或虚假宣传。部分网络商家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问题,对商品的功能、产地等信息作出与实物不符的说明;一些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实物图片,或只拍摄物品完好的部分,使消费者被其“精美”的图片所吸引。
二、销售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了许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个别网店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度不高,甚至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用和好评等问题。
【太阳伞厂】关注:三、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商品由于供货商不明确,部分网络经营者所显示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全国联保”等并不被厂家承认;有的产品能享受到的质保服务“需要寄回去”,消费者将面临买了产品得不到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程序繁复、质量难保证等问题。
四、未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部分商家以预售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或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等理由,拒绝消费者7日内提出的无理由退货要求;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部分商家在收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或退回的商品后,故意拖延或不予处理。
【太阳伞厂】关注:五、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详。部分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后无法联系商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维权时,由于网络主体信息不全、不详或虚构地址信息等,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的问题。
【太阳伞厂】关注:六、网络欺诈方式层出不穷。常见的网络欺诈方式包括:冒充电商网站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消费者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通过网络、短信发布低价商品消息,一旦消费者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冒充快递人员送包裹,利用货到付款等借口进行诈骗;通过社交工具或网站发送仿冒的知名电商优惠券,要求消费者登录后认领,但链接网址为钓鱼网站,一旦登录领取,造成账号被盗或直接支付购物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