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雨伞厂】关注:惠州首次公布县区空气质量排名 1月龙门居榜首
【惠州雨伞厂】关注:“惠州蓝”是我市的金字招牌。今年起我市每月公布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日前,市环保局公布了1月份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这也是我市首次公布县(区)空气质量排名。今年1月份,龙门县空气质量位列各县(区)之首,大亚湾区、惠阳区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
大亚湾和仲恺空气优良率100%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1月,惠州市(以市区五个国控子站统计)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2。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全国74个重点城市1月空气质量排名,我市排名第十。
在县(区)方面,1月份,受不利气象条件及燃放烟花爆竹影响,除大亚湾区和仲恺区优良率100%外,其他县(区)均在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出现空气轻度污染。各县(区)空气质量排名从第一名到第七名依次是龙门县、大亚湾区、惠阳区、仲恺区、惠东县、博罗县、惠城区。
“排名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数值而定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1月份龙门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0,大亚湾区的综合指数为3.51,惠阳区的综合指数为3.68,仲恺区的综合指数为3.73,惠东县的综合指数为3.86,博罗县的综合指数为3.93,惠城区的综合指数为4.00。
该负责人说,1月上旬,受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影响,包括惠州在内的珠三角地区均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加重过程。我市在1月5日发布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警,启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市住建、城管、环卫等部门及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积极响应,强化建筑工地、工业废气、露天焚烧等污染源巡查监管。此次不利气象条件期间,我市空气质量日均值未超标,优良率100%。
此外,为保障春节期间(1月27日至2月3日)空气质量,市公安、环保部门积极联动,建立应急预警微信群开展指挥协调工作,有效管控了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6,与去年春节同期相比改善2.6%。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6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